前言,之前,我们讲了乔布斯两次成功创业的经历。他极具商业天赋,拥有高超的营销手段,还总是能找到技术一流的人才来帮助自己。然而仅凭这些优势,他还无法带领苹果公司制造出颠覆整个行业的产品,更别说一举击败微软、IBM等强劲的对手了。那么,苹果公司究竟是如何成为一家顶级电脑公司的呢?今天我们就来好好聊聊这个话题,揭露苹果公司获得巨大成功的另一个原因:追求完美和极致。
隐藏的部分也要做得很漂亮,1981年,在美国西海岸电脑展览会上,一个叫亚当·奥斯本的人发布了第一款真正意义上的便携式个人电脑。虽然这个电脑在“便于携带”方面有了较大的突破,但在其他方面却并不出众。首先它的内存不大,其次屏幕只有5英寸,而且运行速度也很一般。奥斯本对此不以为意,他说出了一个在当时很具有代表性的观点:“够用就好,多出来的功能都是浪费”。但没想到这个观点,一下子激怒了坐在台下的乔布斯。回到公司后,他一连几天都在骂奥斯本:“这个蠢货,他不是在创造艺术品,而是在制造垃圾!”因为他做产品的信条是:追求完美、追求卓越。
对乔布斯来说,制作不完美的产品,还不如不做!而他之所以会如此执着地追求完美,则是因为在他很小的时候,父亲老乔布斯就已经用自己的言传身教,给他上了终身难忘的一课。那时,老乔布斯经常会做一些木工活,而小乔布斯就在旁边玩耍。久而久之,他发现父亲钉栅栏时,会把人们看不到的背面,也钉得整整齐齐。做衣柜时,在靠墙的那一面,也用上了优质的木头。要知道当时乔布斯家并不富裕,而身边很多木工都会偷工减料,用复合板材料来替代木板。
因此,小乔布斯很难理解,为什么父亲要把心血耗费在那些别人看不见的地方?这时,父亲蹲下身来轻轻抚摸他的脑袋,认真看着他的眼睛说:“追求完美,就意味着隐藏的部分也要做得很漂亮。”这句话深深震撼了小乔布斯的心灵,也让“追求完美”成为了贯穿他整个职业生涯的原则和制造产品时的重要理念。在乔布斯的严格把控下,苹果的整个制作过程精益求精,就连隐藏在电脑内部的电路板,上面的线路分布也要符合美学。
后来,乔布斯把父亲的理念又作了进一步的延伸,从“关心隐藏部分的美观”,迭代成了“想要让观众对产品有惊艳的感觉,每一个细节都是至关重要的。”他提出,漂亮的产品包装和产品质量一样重要,因为人们会“以貌取物”。也就是说,如果用一种潦草马虎的方式来展示产品,那么顾客就会认为公司的产品也是潦草马虎的。但如果以创新、专业的方式来展示产品,那么优质的形象也就一起被灌输到顾客的思想中了。为了达到最完美的效果,乔布斯对细节的把控严苛到令人发指。
在选Apple2的机箱颜色时,尽管设计师提供了2000种米黄色,但他依然找不到满意的颜色,最后决定不计成本地创造一种颜色。而在机箱设计的过程中,他又为选择边角的弧度而苦恼,不眠不休思考了好几天。每一款新产品发布前,他都会孜孜不倦地细抠最后一版包装,就像麦金塔电脑的最终包装,前前后后共设计了不下50次!很多人批评乔布斯过于严苛和专横,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,很多公司都要组建专门的团队来微调他们的产品,但苹果就不需要,因为苹果有乔布斯一个人就够了。
而乔布斯在回归苹果之后,之所以能让苹果在IBM和微软的夹击下,实现弯道超车,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细节的重视:在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每一个环节中,他都力求做到最好。哪怕只是打开商品盒子这么一个简单的操作,他都不愿放过。难怪许多消费者惊呼:“打开苹果包装盒的过程简直是一种享受,那种感觉太美妙了,我从未体验过!”挖掘用户潜在需求 除了致力于制造完美的产品,乔布斯还非常善于挖掘用户的潜在需求。他所做的每次精准预判,都对苹果的发展走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。
早在苹果创立初期,乔布斯就通过挖掘客户“渴望一台不用组装,拿到就能用”这个潜在需求,推出了AppleII,获得了空前的成功。AppleII是苹果公司多年来最畅销的机型,为苹果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润,还成为了首款商业化、完整的个人电脑,甚至重新定义了PC行业。乔布斯说,他的目标从来都不是打败竞争对手或者狠赚一笔,而是做出最好的产品,甚至比最好还要好一点!而要做到比客户预期的还要好,这就意味着要把客户的潜在需求挖掘到极致。有一次,乔布斯去参加朋友的晚宴。
宴会上,一个电脑工程师兴奋地跟乔布斯说,微软公司最近推出了一款可以改变世界的产品——平板电脑,它将会淘汰所有的笔记本。巧合的是,微软公司老板比尔盖茨也在那次晚宴上。当他看到这个工程师一直在跟乔布斯讲自家产品时,心里十分忐忑,因为他担心乔布斯会做出一款更好的产品。事实证明,比尔盖茨的担心不是多余的。当乔布斯看到这款产品配有一支手写笔后,立马在心中否定了这个设计。因为在他看来,产品还需要更简单一些。
于是,他第二天立刻召集自己的团队,开了一次会议:“我要做一款平板电脑,不要键盘和手写笔,用户通过手指触摸就可以完成屏幕输入”。团队成员花费6个月的时间,终于研发出了多点触控技术,但乔布斯看了一眼,依然觉得太过粗糙,又给了团队一个1月的时间去优化。也是在这次产品优化中,平板电脑增加了流行至今的卷页功能,让用户可以通过触碰屏幕来移动图像,就像在实际生活中移动一张照片一样。而这款产品,就是我们后来耳熟能详的iPad。它上市不到一个月,就售出了100万台。9个月后的销售量,更是达到了惊人的1500万台,成为有史以来最为成功的消费产品。
比尔·盖茨看到自家的平板电脑,被苹果远远地甩在了后面,不禁感慨道:“我愿意用我的很多东西,来换他的品位!”永不停息地自我超越,1997年,乔布斯重返苹果公司,并在短短13年间,相继推出iPod、iPhone、IPad等一系列创造性产品,成功地颠覆了PC、音乐、电影及手机4大行业的市场格局。
重塑一个市场,这对大多数企业家来说,是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高度。但乔布斯一出手就让4个市场重新洗牌,《财富》杂志也因此把他誉为“史无前例第一人”!而乔布斯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些,更离不开他永不停息地自我超越的精神。乔布斯在研发Macintosh电脑期间,有一次他嫌弃电脑启动的时间太长,直接闯进Macintosh操作系统设计师拉里·凯尼恩的办公室抱怨。但拉里却不以为意,还觉得乔布斯是在吹毛求疵。
乔布斯循循善诱:“如果能救人一命的话,你愿意想办法让启动时间缩短10秒吗?”说着,他走到白板计算起来:如果有五百万人使用Mac,而每天电脑的启动时间缩短10秒,那么每年就可以节约3亿分钟,这相当于100个人的终身寿命。拉里被深深地震撼到了,几周后,他把电脑的启动时间缩短了28秒。在不断创新、不断突破这一方面,乔布斯的勇气和付出令人惊叹。
为了始终走在时代最前列,他甚至不惜“自己革自己的命”。2001年,苹果公司推出了数字多媒体播放器iPod,获得了巨大的成功,但乔布斯脸上却没有一丝笑意。他不仅没有举行任何庆祝仪式,反而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开始思考什么东西能够打败iPod。
最后,他得出结论:“能抢我们饭碗的设备是手机”。当时移动手机已经开始配备摄像头,而数码相机的市场也因此开始大面积萎缩。乔布斯担心:如果手机也装上了音乐播放器,那么iPod也会面临同样的困境。坐以待毙绝不是乔布斯的风格,与其等别人来蚕食自己的市场,不如主动出击!
为此,乔布斯逐一审视了同事们的手机,最终得出结论:“它们都很烂,就像以前的便携式音乐播放器一样。它们太复杂,有些功能没人能搞明白,包括通讯簿”。
乔布斯判断手机会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,而一款优质且潮流的手机,将会受到用户们的疯狂追捧。于是他决定要自己做手机,这才有了后来的第一代iPhone。它可以浏览网页、电子邮件、电子书,还可以播放视频、音频等,是第一款真正意义上的智能手机。而它带给我们的改变,相信大家都有切身的体会。此后,苹果公司每隔一段时间,都会设计出一款引领时代潮流的产品。但客观来讲,这些产品都并非苹果原创。比如在iPod推出之前,MP3已经烂大街了。
而早在iPhone上市之前,黑莓公司就已经推出了智能手机。甚至iPad的前身:平板电脑,也是微软曾经的产品。但为什么苹果公司就能把已有的产品,做出令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呢?秘诀就在于,乔布斯真正做到了艺术和技术的完美结合。这是乔布斯所做的一种创新,而他也借此打造出了世界上最具创造力的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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